衡德高速公路2015年收費站品質提升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衡德高速公路2015年收費站品質提升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5]473號文件批準建設。經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招投標中心核準,核準文號為冀交招核字[2015]79號。建設資金來自通行費收入。招標人為河北交通投資集團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合理定價抽取評審法。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河北省衡水市。
2.2建設規模:
滏陽收費站大棚更換側面鋁板、屋面彩鋼板、鋼結構除銹粉刷,景州主線站、滏陽站、龍華站屋面防水修繕、管道、路燈修復等修繕項目;滏陽站、景州主線站、廟鎮站收費棚安裝輪廓LED,大字采用沖孔發光LED站名;滏陽、龍華、廟鎮站綠化補植等。
2.3計劃工期:預計開工時間2015年9月15日,計劃工期45天。
2.4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衡德高速公路2015年收費站品質提升工程施工,共分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內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滿足附件3要求的資格審查條件,信譽良好,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按照報名時間的先后順序只接受1名投標人報名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下同),在瑞和安惠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石家莊市中山路126號凱嘉大廈10層),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格式見附件1)原件、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資料的彩色復印件(或彩色掃描輸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復印,逐頁加蓋投標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含圖紙)每套售價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9月2日9:30時,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00分至9時3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河北匯賓大酒店四樓匯馨廳(石家莊市橋西區裕華西路160號)。
5.2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身份證復印件和經投標人注冊所在地公證機關做出有效公證的身份證明原件(以上資料招標人留存備查)遞交投標文件,同時在遞交記錄表上簽字、按指紋,并留影備查。
5.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規定到場的、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交通運輸廳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網(http://qlgk.hbsjtt.gov.cn)、《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標投標綜合網(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交通投資集團公司(http://www.hebtig.com)上發布。因輕信其他組織、個人或媒體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概不負責。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河北交通投資集團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務區北區
郵 編:053000
電 話:0318-2103837
傳 真:0318-2158013
聯系人:趙磊
招標代理:瑞和安惠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莊市中山路126號凱嘉大廈10層
郵 編:050051
電 話:0311-86999262
傳 真:0311-86999233
聯系人:羅珊珊
電子郵件:ahzb6@126.com
8.附件
附件1: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價抽取評審法入圍投標人隨機抽取規則與程序
附件3:資格審查條件
附件1: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
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
|
申請購買招標文件的企業應提供其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不同單位名單; (2)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名單。 投標人應如實填報此表,否則因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其投標無效,并視為弄虛作假。
(單位蓋章)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種情況,請在其后填寫“無”。
附件2:合理定價抽取評審法入圍投標人隨機抽取規則與程序
一、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規則
參與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的各方當事人(以下簡稱“各方”)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則:
(一)各方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二)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活動在招標人的主持和行政監督部門、紀檢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由公證機關對全過程進行公證 ,招標人做好影像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用于隨機抽取的器具由招標人提供;
(四)各方必須嚴格遵守現場紀律,確保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活動有序進行;
(五)投標人對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過程有異議的,應當在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作好記錄。
二、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資格的確定
只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投標人,才能取得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的資格。
(一)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身份證復印件和經投標人注冊所在地公證機關做出有效公證的身份證明(以上資料招標人留存備查)遞交投標文件,同時在遞交記錄表上簽字、按指紋,并留影備查。
(二)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遞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標文件。
投標人不滿足上述要求的,視為放棄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資格。
三、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的程序
(一)招標人接收投標人投標文件,對投標人進行編號:
招標人按照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順序對投標人進行編號,并向投標人發放編號卡。編號卡應當載明招標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投標人編號、開標時間等內容,并加蓋招標人單位章。
(二)確定隨機抽取代碼球
用抽取器具隨機確定抽取代碼球一套,作為本次抽取入圍投標人的代碼球。
(三)隨機抽取投標人代碼號
由招標人代表和公證人員核對投標人數量和代碼球,數量和代碼一致后按照投標人編號,由抽取器具隨機產生每個投標人的代碼號。
(四)隨機抽取各標段的入圍投標人。
1、第一輪抽取各標段的第一名入圍投標人,第二輪抽取各標段的第二名入圍投標人,依此類推。
2、每個標段應當產生5名入圍投標人;當投標人數量小于標段數量的5倍時,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則,依據標段順序每個標段產生3-5名入圍投標人;當投標人數量小于標段數量的3倍時,應當按照每個標段至少3名投標人的原則,依據標段順序確定參與首次開標的標段,然后產生相應標段入圍投標人。未能開標的標段,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3、 如果遇到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器具發生故障,導致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過程中斷時,招標人應及時宣布發生故障之前的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結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 不得隨意處理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器具,并請投標人代表、公證人員、監督人員三方對故障發生情況進行書面確認。故障排除或更換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器具后,招 標人應宣布繼續后續的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
4、當同一標段先后抽取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時,先抽取的投標人入圍,將后抽取的投標人代碼號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該標段下一名入圍投標人。
四、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結果的確認
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結束后,招標人當場宣布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結果,抽取結果由招標人代表、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證人員簽字確認。若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開標記錄表上簽字,視為該投標人默認抽取結果。
附件3: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
資質要求 |
|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 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資質(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原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
財務要求 |
|
承諾為本合同所提供的營運資金(以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最新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以2014年年末數計算)以及為本合同而專門開具的銀行信貸證明,總和不得少于100萬元。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
業績要求 |
|
近3年內(2012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時間為準)成功完成至少1個單項金額不低于200萬元的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業績。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
信譽要求 |
|
投標人在近3年(2012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項目中違約而被驅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
|
人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
項目經理 |
1 |
工程師; 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近3年內(2012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時間為準)擔任過1個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 |
|
項目總工 |
1 |
高級工程師; 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近3年內(2012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時間為準)擔任過1個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總工或項目副總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