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冀交傳公〔2010〕69號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關于貫徹落實省政府鮮活農產品運輸
“綠色通道”政策做好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交通運輸局、廳公路局、省高管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定物價工作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冀政傳〔2010〕2號)精神,穩定市場價格,保障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切實做好我省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保障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的高度,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國家、省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做好收費站站口保暢工作。
二、全省所有收費公路在繼續執行現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基礎上,自2010年11月26日12時起,對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混裝其他農產品的數量在20%以內、超載幅度在30%以內的,比照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執行,免收通行費。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列入綠色通道品種目錄。
三、要加強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宣傳力度,完善“綠色通道”標識標識。收費站對“綠色通道”政策進行公開公示(綠色通道公告牌內容見附件),設立“綠色通道”專用道口,保障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快速通行。
四、各收費站要加強 組織,配備必要的設備,為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司乘人員提供必要的幫助,解決運輸中的困難,為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提供高效、快捷的通行條件。同時,要做好“綠色通道”減免情況的統計 匯總工作按規定及時上報。
五、為保障電煤運輸,各收費站要開辟電煤運輸車輛專用通道,加強疏導,確保車輛快速通行。
附件:綠色通道政策公告牌內容式樣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河北省高效率鮮活農產品流通綠色通道
公 告
1、本路段屬高效率鮮活農產品流通“綠色通道”。
2、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
3、鮮活農產品是指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畜禽、水產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產品,以及花、草、苗木、糧食等不屬于鮮活農產品范圍,不適用“綠色通道”運輸政策。
4、整車裝載,是指享受“綠色通道”政策的車輛裝載鮮活農產品應占車輛核定質量或車廂容積的80%以上,對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混裝其他農產品的數量在20%以內,超載幅度在30%以內的,比照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執行。
5、對假冒、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農產品車輛,拒絕通過制定車道或拒不接受查驗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以及有其他違法行為的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并享受“綠色通道”免收車輛通行費的優惠政策。
6、監督電話:0311-83035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