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一輛魯A車牌的轎車行駛至鄭口站下道口,經收費人員正常刷卡作業后顯示該車為追繳名單車輛,進入名單原因為惡意大車小標、其他改變車型車種逃費。司乘人員稱自己一直按照標準繳費,對此次工單存有異議,拒絕繳納待追繳通行費用。
當班班長接到收費人員通知后,立即使用部級稽核系統功能對其逃費信息進行查詢,并將應繳費用與其實繳費用進行比對。逃費司乘在工作人員出示有力證據后對此次追繳表示認同,并全額補繳逃漏費72.69元。
鄭口收費站全體職工秉持“應征不免 應免不收”的原則,對追逃工作做到時刻重視,及時反應,快速處置。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通行費的流失,確保通行費顆粒歸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