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一輛蘇C牌照的六軸貨車駛入鄭口收費站005車道,司機稱其為大件運輸車,查驗人員拿到大件運輸證后,認真核實車輛相關信息,剛要核實車上貨物種類,司機立馬神色慌張,悄悄將查驗人員拉到一邊,試圖實施賄賂。司機的神色、行為讓查驗人員更是警惕起來,仔細查驗貨物發現該車所載貨物為玻璃鋼水箱,查驗人員告知司機,該貨車所載貨物與大件運輸證所注貨物名稱不符,且不屬于大件運輸車,不允許上高速。
遭到了拒絕的司機還是不肯離開,查驗人員便立即通知班長,班長了解情況后耐心地向司機解釋到:“師傅,大件運輸車是指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物品的車輛,您這大件運輸證上貨物名稱為設備,但您拉的貨物明顯與實際不符,按照規定不能上道,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能違規操作,私自放車,希望您能夠理解。”聽到這里司機也意識到他的車不符合大件運輸的規定,疏導人員隨即疏導車輛,幫助司機師傅調頭駛離車道。
對于這次勸返工作,不僅讓司乘了解到大件運輸車行駛高速公路的相關政策和法規,同時對不合規大件運輸車禁行高速公路工作的執行和落實提供了保障,避免假大件運輸車上道影響安全的同時,也確保不造成通行費的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