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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9日晚20時35分,在外執勤的疏導員張志寧看到ETC車道駛入三輛小型客車,且前后車距不足一米,后面兩輛車車牌均被遮擋,這立刻引起了張志寧的警覺,馬上向值班站長趙娜和當班班長陳桂巖大喊一聲:"遮擋號牌",值班站長和班長聽到后心領神會,憑借多年的工作經驗,判斷該兩輛遮擋號牌車有要跟前車逃費的嫌疑,于是火速向ETC車道跑去,果不其然,就在第二輛車要跟前車跟逃時,被值班站長和班長成功攔截。攔截后,司機態度囂張,拒不承認闖口,值班站長經過仔細核查發現兩輛車內均未安裝電子標簽設備,詢問后得知兩車司機也沒有入口站通行卡,在鐵的事實面前,司機一直在辯解。值班站長和班長向司機曉以利害的說明逃費的嚴重后果,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說服教育,司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同意接受處罰,按照出口闖卡車的規定補繳通行費共計2750元,表示今后一定按章繳費,不再存有僥幸心理偷逃高速費。
此次事件充分體現了鄭口收費站職工高度的責任心和敏銳的洞察力,增加了治理闖口車輛的經驗與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加大對逃費車輛的治理力度,維護高速公路的合法權益,確保通行費收入的顆粒歸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