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通報
(2015年7號)
關于滏陽站王海峰違紀情況的通報
經公司稽查人員錄像翻查,發現2015年7月29日,滏陽站收費員王海峰在收費作業過程中,存在對“綠色通道”車輛檢驗不負責,由司機代為拍照查驗的情況。
根據《衡德高速公路稽查獎懲實施細則》第十一條29款規定,現對王海峰進行100元經濟處罰,同時對王海峰及當班班長劉憲輝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
特此通報。
2015年8月5日

稽查通報
(2015年7號)
關于滏陽站王海峰違紀情況的通報
經公司稽查人員錄像翻查,發現2015年7月29日,滏陽站收費員王海峰在收費作業過程中,存在對“綠色通道”車輛檢驗不負責,由司機代為拍照查驗的情況。
根據《衡德高速公路稽查獎懲實施細則》第十一條29款規定,現對王海峰進行100元經濟處罰,同時對王海峰及當班班長劉憲輝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
特此通報。
2015年8月5日